北京師范大學2019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考生均須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文化課考試)。
2.所報考專業有藝術類省級統考的,考生須參加該專業對應藝術類省級統考并
合格。
3.校考各專業(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各專業(含招考方向)依據各試合格考生的專業校考成績(滿分 750 分), 由高到低分專業(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計劃數 4倍的比例發放合格資格。考生須通過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
(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詢校考結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各專業加設文化課單科(按滿分150 分計)和文化課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要求如下:
說明: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藝術團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線參照教育部及省級文件規定執行。
6.在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科,滿分750 分)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形成的綜合成績,分專業(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隊,擇優錄取。